桃園市回春堂本草養生事業社販售之「頂級枸杞子(有效日期2019年3月2日)」產品檢出殘留農藥殺菌劑Hexaconazole菲克利0.03ppm(標準:0.02ppm以下);經調查該產品係桃園市回春堂本草事業106.8.26向臺北市的利隆貿易有限公司購入5包(600±15公克/包),自行分裝成85±15公克/包,並於106年9月2日售予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超市(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45號)10包,目前庫存2,150公克,衛生局已全數查封皆未流入市面,另相關違規事實將移回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後續辦理。
桃園衛生局提醒所有食品業者應對自身販售之產品善盡全責,勿存僥倖或隱瞞通報之心態,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:「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,應即主動停止製造、加工、販賣及辦理回收,並通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」,違反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;情節重大者,並得命其歇業、停業一定期間、廢止其公司、商業、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,或食品業者之登錄;經廢止登錄者,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」。衛生局表示,回春堂本草事業徐姓負責人表示:「在10月3日就收到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通知應下架回收,但並不知道要通報貴局。」依此,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桃園衛生局呼籲,食用前應先清洗再用熱水燙過,來減低農藥的殘留。衛生局今年對於藥食兩用的中藥材也進行後市場的監測,共計17件,其中3件檢出農藥,皆依法處辦。◇